关于下达2024年第四季度智慧医疗团体标准制定计划的通知发表时间:2024-12-20 09:34 联盟函〔2024〕6号
关于下达2024年第四季度智慧医疗 团体标准制定计划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 根据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《北京智慧医疗技术创新联盟团体标准制修订程序》(以下简称“团标制修订程序”),北京智慧医疗技术创新联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联盟标委会”)公开征集2024年智慧医疗团体标准提案,联盟标委会秘书处对第四季度征集的提案进行了初审,并组织联盟标委会全体委员讨论。《医疗机构医疗器械采购指南 第1部分:通则》等8项智慧医疗团体标准项目(见附件)符合立项条件,经联盟标委会全体委员投票表决同意立项,现予以批准。 请各标准牵头起草单位,严格按照团标制修订程序开展工作。在标准起草过程中,广泛听取相关单位的意见,加强沟通协调,突出标准的创新性、引领性、实用性和实效性,严把标准质量关口,保证标准质量水平,按时完成标准制定工作。 特此通知。
附件:2024年第四季度智慧医疗团体标准制定计划
北京智慧医疗技术创新联盟 2024年12月20日 附件
2024年第四季度智慧医疗团体标准制定计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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